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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满被老板辞退,盗窃弥补损失,有理变有罪!丨“临小法”说法⑫
作者:任璐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29 09:39:24 打印 字号: | |

2023年3月28日,临潼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劳动纠纷引发的盗窃罪案件,被告人为自己的意气之举付出了刑罚代价。

基本案情

被告人郝某是某汽修店工作人员,某日,被老板告知因汽修厂生意不好要将其辞退,被告人对维修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心生不满,便产生了盗窃汽修店弥补损失的歪念。

次日,被告人趁汽修店无人之机,从卫生间窗户翻入接待大厅,将柜台抽屉内的2920元现金盗走后逃离,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并退还被害人。

庭审中,被告人表示自己因被解聘一时冲动盗窃,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对检察院的指控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。鉴于被告人已退还全部赃款,确有悔罪表现,且系初犯,该案将待司法机关社会评估后择日进行宣判。

法官说法

本案中,被告人未能选择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,反而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道路,最终因触犯盗窃罪受到法律制裁,将有理维权之事,变为违法犯罪之责。

在此,法官提醒各位劳动者,如果遇到劳动纠纷,应寻求正确的维权方式和途径,切不可让“有理变有罪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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