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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骗资金,全部追回!丨 “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”创建(107)
作者:郭海  发布时间:2023-06-02 11:57:43 打印 字号: | |

“王法官,我是李某的父亲,下周三我们一定筹钱来法院给被害人周某退钱。”近日,临潼法院刑庭加大庭前追赃挽损工作力度,为一名诈骗案被害人追回全部被骗资金。

案情回顾

被告人李某谎称可以联系教育系统加工校服,为被害人周某拓宽销售渠道,在获得周某信任后,被告人李某伪造服装加工协议书,并提出需要钱财用于打点关系,以此实施诈骗。

2022年5月至10月,李某共骗取周某7万余元,并将骗得款项均用于挥霍及其他个人日常开支。

庭前调解

本案受理后,经过阅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楚,被告人已认罪认罚,但是承办法官深知,简单“一判了之”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,追赃挽损才是办案的关键点。

为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损失,承办法官与辩护人、被告人家属数次沟通,形成“最大限度退赔退赃弥补被害人损失,争取被告人从宽处理情节”的共识。在法官、辩护人严谨耐心释法明理之后,最终被告人家属愿意代被告人向被害人全额退赃。

5月31日上午,被害人家属与外地赶来的被害人周某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临潼法院,在承办法官见证下,双方当场履行和解协议,被害人周某对被告人李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。

随后,在法官的陪同下,双方来到银行核实给付现金数额无误后,被害人当日返回,该案退赔工作顺利完成。

今年以来,临潼法院坚持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工作思路,加大诉源治理、执源治理力度,贯彻“案结事了“工作思路,以“审执一体化”方式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,努力实现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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